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聂某某,王某,易某某, 双峰县翰林鑫鑫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321民初297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聂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双峰县翰林鑫鑫商行诉你方及王某、易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湘1321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