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市昌平区翰宏花园(纳帕溪谷)业主委员会,李某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14民初9172号 |
案由 |
业主撤销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市昌平区翰宏花园(纳帕溪谷)业主委员会:本院对李某某与北京市昌平区翰宏花园(纳帕溪谷)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14民初9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