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进出口银行,马伟亮,李和英,马李斌, 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宏泰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云南时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大理州文旅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力帆骏马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74民初12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宏泰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马伟亮、李和英、马李斌、宏泰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云南时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力帆骏马进出口有限公司、大理州文旅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即(2021)京74民初125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线上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联系人:法官助理胡婧,书记员陈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9号院北京金融法院;联系人:陈蒙;联系电话:010-61306089 ;邮编:100055)。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