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某某,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行速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行速科技有限公司,谢某某:本院受理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与谢某某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