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瑞华创新技术服务中心,朱信敏,黄水寿,张燕,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能优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通福瑞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74民初144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被告北京能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通福瑞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瑞华创新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朱信敏、黄水寿、张燕: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能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通福瑞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瑞华创新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朱信敏、黄水寿、张燕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即(2021)京74民初144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14:30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 十 月 二十九 日联系人:法官助理张璇,书记员李琳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9号院北京金融法院;联系人:张璇;联系电话:010-61306083 ;邮编:100055)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