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汇影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嘉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23762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汇影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嘉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汇影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8民初237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北京汇影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嘉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49万元及其利息(以13.49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