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万兴新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顺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顺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北京万兴新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北京顺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2号顺建大厦10层)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