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 蓝梧桐(北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6027号 |
案由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蓝梧桐(北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与你公司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1民初16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