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力蕴汽车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山西千里马汽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力蕴汽车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西千里马汽贸有限公司与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京人民法庭第十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