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 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某与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9 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立案庭的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