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某某某,涂某,章某, 西藏丰伟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藏0602民初1590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涂某章某西藏丰伟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藏0602民初1590号原告马某某某诉被告涂某和章某和西藏丰伟汇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