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某某,曾某某, 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公 告谢某某、曾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某某、曾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定于2022年4月8日9: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