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 花垣县昌荣批发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3124民初108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本院受理原告花垣县昌荣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3124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