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蔡某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某某: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原告诉请判令被告: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ZL201630624375.5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品,销毁库存;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人民币1.5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间为送达之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于长沙知识产权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