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浩东,马静静,第三人-广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渊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浩东、马静静:本院受理北京盛世渊博科技有限公司与王浩东、马静静、第三人广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案,案号为(2021)京0107民初12970、129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1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4法庭开庭审理。起诉状概要:被告王浩东、马静静通过人人租机平台向原告北京盛世渊博科技有限公司租用ipad,但未能按照约定给付租金,故诉至法院,请求王浩东支付设备买断款6290.17元,请求马静静支付设备买断款8719.3元,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等。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