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26567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6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09 833.8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二、被告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25 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