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新兴保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新兴保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兴保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材料款175496.5元及利息(以175496.5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园审判区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