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石河子市辰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北京会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1814号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会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市辰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广州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会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石河子市辰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作出(2021)京0105民初1814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文字中存在笔误,本院已作出(2021)京0105民初1814号民事裁定书,对笔误进行补正,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