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 ,广州星途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1085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星途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对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与广州星途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星途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 000元。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星途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000元。三、驳回原告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10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