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庞某某,安某某,王某,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18707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庞某某、安某某、王某:本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18707号原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与被告王某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你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