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保定白洋淀科技城建设有限公司 ,百思为(北京)国际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匠心筑城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保定白洋淀科技城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匠心筑城模型设计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北京匠心筑城模型设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百思为(北京)国际展示设计有限公司、保定白洋淀科技城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连带给付原告3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复兴路法庭第三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