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范某某,王某某, 深圳市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深圳市格桑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0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205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非法院单位
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与深圳市格桑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范某某、王某某、深圳市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转让方”)已将其对你方下列借款类合同、担保类合同的借款人、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附属权益一并转让给深圳市格桑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现向你方发出本通知。转让方和受让方郑重函告各借款人、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义务人:受让方已成为上述债务的合法的权利人,请相应借款人、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义务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合同及法定义务。一、债权情况:合同名称:房产按揭贷款合同合同编号:QY10117130021388977010001借款人(抵押人):范某某、王某某保证人:深圳市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131770.84元(基准日:2021年6月21日)利息余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人民币241759.87元(基准日:2021年6月21日)抵押财产:深圳市罗湖区方海商苑D022商铺,尚未办理房产证,预售合同编号为《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深罗房预买字第204496号,房产所有权人:范某某、王某某),合同已在国土部门备案。案号:(200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2052号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二、联系方式转让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联系电话:0755-25023661受让方:深圳市格桑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高先生 13926560073。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深圳市格桑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刊登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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