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易烊千玺,伟仕公司, 郑州市伟仕商贸有限公司 ,中山市彩意制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20民终8335号 |
案由 |
肖像权纠纷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致歉声明 易烊千玺先生(下称:阁下):阁下与中山市彩意制衣有限公司、郑州市伟仕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伟仕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20民终8335号】已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伟仕公司就未经阁下本人正式授权而销售印有阁下肖像、姓名的内裤产品,并于宣传中使用了阁下的肖像、姓名的户外广告,在店外摆放了包含阁下的肖像、姓名的广告地贴、广告展示牌等侵权行为,向阁下表达诚挚的歉意!伟仕公司上述行为实已侵犯了阁下的肖像权及姓名权,并且容易使一般公众误以为阁下与伟仕公司之间存在商业合作关系。现伟仕公司澄清:阁下与伟仕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日后,伟仕公司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于上述侵权行为给阁下带来的困扰和损失再次向阁下诚挚致歉!致歉人:郑州市伟仕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