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香港纵横二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19)京73行初14519号
案由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公告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内容
香港纵横二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香港纵横二千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京73行初1451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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