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某某,贺某某,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422民初129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贺某某:本院受理原告肖某某诉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422民初1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江口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