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热工仪表厂武汉仪器仪表自动化工业(集团)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民终4018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热工仪表厂:上诉人武汉仪器仪表自动化工业(集团)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汉热工仪表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民终40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同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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