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黄某某,刘某某, 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北京中广爱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润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某、刘某某、北京中广爱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某、黄某某、刘某某、北京润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广爱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复兴路法庭第四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