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新兴伟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新兴伟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新兴伟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申请书副本、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