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奥山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奥山冰度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量子冰雪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19924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沙奥山冰度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量子冰雪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武汉奥山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04民初19924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