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汽长丰汽车有限公司 ,湖南省科技开发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湘0121民初1185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汽长丰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湖南省科技开发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湘0121民初1185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