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黄某某, 湖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牌营业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123民初119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某、刘某:本院受理原告湖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牌营业部诉被告刘某、被告黄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湘1123民初1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