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京泰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城京泰酒业有限公司 ,晋江市陈埭镇好生活购物广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8162号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晋江市陈埭镇好生活购物广场,北京城京泰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0101民初18162号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京泰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城京泰酒业有限公司、晋江市陈埭镇好生活购物广场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14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13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