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联丰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廊坊联丰建材有限公司与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二被告连带给付票据金额476191.57元;2、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利息,以476191.57元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6月15日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技园第8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