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泽溪,贺龙田,周雄, 娄底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贺龙田:本院受理原告罗泽溪诉你方及被告周雄、娄底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方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