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琼,刘长祥,刘国兴,马贵廷, 北京丹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2民初312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琼、刘长祥、刘国兴、马贵廷、北京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丹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京02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