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宁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北京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2154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宁树:本院对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北京分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215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