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彭敏仪, 北京麒坤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12民初27668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被告北京麒坤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敏仪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12民初276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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