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敏, 北京康美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康美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原告陈敏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