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莫豪杰,陈友连, 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豪友鞋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321民初321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豪友鞋业有限公司、莫豪杰、陈友连: 本院受理原告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豪友鞋业有限公司、莫豪杰、陈友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321民初3210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一月四日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