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冉隆峰,第三人-王俨,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304民再1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俨:原告冉隆峰与被告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中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王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304民再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