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文健, 北京顺耀通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文健: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顺耀通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顺耀通商贸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2139.5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受理该案后,以法院专递方式向你邮寄了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但邮件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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