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加伟,张倩,杨梦婷, 湖南久维通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304民初3280号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加伟、张倩、杨梦婷:本院受理原告湖南久维通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谭加伟、张倩、杨梦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湘0304民初3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解除原告湖南久维通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谭加伟、张倩于2020年10月13日签订的《徐工挖掘机械分期买卖合同》;二、被告谭加伟、张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赔偿原告湖南久维通机械有限公司损失63000元及评估费1800元,并支付违约金2327元,以上共计67 127元;三、被告杨梦婷对上述第二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易家湾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