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孔丽平, 北京乐友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7民初16094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孔丽平:本院对北京乐友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孔丽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7民初16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孔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北京乐友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金1260元;二、孔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北京乐友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1800元;三、驳回北京乐友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