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蔚飞,靳文举, 国互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5执13578号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国互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靳文举:本院受理赵蔚飞申请追加靳文举为(2021)京0105执13578号为被执行人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副本及听证会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2年3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一层第二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