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丽娟,周勇刚,肖坤鹏,李武平, 深圳市启程学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725民初219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勇刚:本院受理(2021)湘0725民初2191号雷丽娟诉你、肖坤鹏、李武平、深圳市启程学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案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周勇刚、李武平、肖坤鹏共同偿还雷丽娟借款本金200000元及逾期利息43937.78元(按年利率6%从2017年11月19日开始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为33500元,之后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8月20日开始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其中计算至2021年12月20日的利息为10437.78元);二、周勇刚、李武平、肖坤鹏支付雷丽娟律师费15000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三、驳回雷丽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