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宏军,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宏军: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于2021年12月28日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二年一月七日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