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熔熔,蒋辉, 平安金控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05民初41583号 |
案由 |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平安金控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对张熔熔与蒋辉、平安金控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41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 一 月 六 日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村甲10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民三庭邮编:100176联系人:李林强、肖扬 85998865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