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玉健, 北京市房山区百特英语培训学校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市房山区百特英语培训学校:本院受理周玉健与北京市房山区百特英语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7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