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志涛,谷峰,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京0491民初16695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朱志涛:本院受理(2020)京0491民初16695号谷峰与朱志涛、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请你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