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园, 湖南御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 ,杭州蒙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15588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蒙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田园:本院受理湖南御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湘0104民初1558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